我市户口迁移有新规 2006-05-26 08:39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次 最近,市公安局将市内迁移审批权限下放到派出所。跨区(县)迁移的,由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登记入户;区(县)内迁移的,由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登记入户;城镇居民迁往农村的、农村居民迁往农村的,由申请人持经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的落户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登记入户;所内城镇居民移往农村、农村居民移往农村的,不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移动。 0 最近关注 贾瑞云会见深圳市四川商会客商 定了!四川高考录取今天开始,本科一批21号投档 各司其职 唱响“双城”记 好消息!成昆铁路岩崩段已抢通 注意!8月8日起,攀枝花这些路段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 全市20余万名退休人员调待养老金发放到位 加快“两城”建设 建设“成渝双圈”优势独特的重要支点 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宏年接受审查调查 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盘活存量企业 有望新增百亿产值 审批结果互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携手“放管服”改革 热点内容 五氧化二钒价格大幅上涨 我市与四川大学签订合作协议 物业管理条例 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 攀枝花钢城集团应对危机化解风险“百亿企业”目标不动摇 国内钛铁市场价格保持稳定 深圳展出18K金马桶 网上银行越“傻瓜”越好 携资千万备战股指期货 四川第一机构户亮相 常务副省长魏宏调研攀钢西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