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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记者  徐铭)昨(3)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省政府于日前批准追认陈军同志为革命烈士。

  陈军同志生前系我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副队长,2006年8月2日凌晨,在押解犯罪嫌疑人从新疆库尔勒返回西区途中,突发交通事故。陈军为保护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不幸光荣牺牲,年仅29岁。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追授陈军同志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中国杰出青年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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