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新型清洁能源,市委、市政府近期制定了《关于加快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意见按照技术领先、示范先行、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展开的要求,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建设。
市政府分三个阶段制定了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建成1—2个太阳能开发利用示范区;1个市级太阳能研发机构;2—3家配套的太阳能生产加工企业。到2015年全市城市应用太阳能热水器达到60%以上;高寒山区农村30%的农户能用上太阳能沼气;新建有供热需求的公共设施100%的安装使用上太阳能利用装置;建立1一2个大型光伏发电站;一个省级太阳能研发机构;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太阳能生产加工和服务企业,使太阳能的应用基本达到普及。为了更好地发展和普及太阳能资源利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仁和区、米易县建立太阳能示范区,积极采取措施在建筑领域、公共场所、农业生产、生活用品上广泛利用太阳能,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太阳能发展的资金扶持和优惠政策。 我市地处我国西部金沙江河谷地区,拥有丰富的光照资源,平均年日照约在2300—2700个小时,年辐射量在四川属高值区,是仅次于拉萨的太阳光热最丰富的地区,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已成为我市培育的重点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