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于5月22日发布,6月5日结束征求意见。《指导意见》今日起施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从反馈意见来看,市场各方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 一、有意见认为,目前多数投资者只有一个账户,但也有个别投资者有多个账户,这就存在一人(机构)多户的情况。为使股份分配能够有效地向有申购意向的中小投资者倾斜,应当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 二、有意见认为,目前股份锁定数量较多,不利于抑制市场炒作,应放宽股份锁定限制,增加可供交易的股份数量。 三、有意见认为,随着定价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必要相应增加发行机制的弹性,给予券商在回拨、中止发行等方面更多的自主裁量选择。 四、有意见认为,千分之一的网上申购上限偏低,每个账户网上获配的股份数量太少,建议网上单一账户申购上限比例应适当提高至百分之一;若不改变申购上限,则应提高网下发行比例,持这种意见的主要是法人机构。部分个人投资者则认为,千分之一的网上申购账户上限偏高,对中小投资者倾斜力度不够,建议将上限调整为万分之一甚至更低;若不改变申购上限,则应提高网上发行比例。 证监会采纳了前3项建议,并据此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1)关于账户问题,进一步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申购新股”的要求。(2)在改革基本内容部分,增加了“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的内容。(3)在改革基本内容部分,增加了“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的原则思路。 对第4项建议,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维持了征求意见稿中千分之一的网上申购账户上限要求,暂不调整现行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