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钒钛度讯(记者 彭春梅)5月8日,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修订版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即日起,低风险地区中小学学生在校园内、不需佩戴口罩;教师在授课时不需戴口罩;幼儿园学生不建议戴口罩。 5月8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科学精准指导中小学、托幼机构做好复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复学复课。
《通知》指出,两部委印发的《技术方案》是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的基本遵循,我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属学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与此同时,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了八项落实要求,包括开展相关人员风险排查、严格控制校内人员密度、严格走读生管理要求、强化科学佩戴口罩、强化临时等候区设置、强化勤洗手教育管理、强化重点区域防控、严格应急处置等。 根据《通知》,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师生在上下学(班)途中,均应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中小学学生在校园内、不需佩戴口罩;教师在授课时不需戴口罩;幼儿园学生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师生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建议佩戴口罩;经批准的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佩戴口罩;口罩佩戴应遵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