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维护正常的空中电波秩序,保护合法使用无线电频率台站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攀枝花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清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在攀枝花市辖区内,除军队、武警部队的军事用频和设台外,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系统批准使用的所有无线电频率台站,都必须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清查。擅自占用无线电频率和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必须尽快到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说明情况。 二、清查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2007年12月10日。 三、清查内容。无线电频率占用情况,无线电台站的主要技术参数,交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情况等。具体按川无委发[2007]2号文件要求办理。 四、工作组织。清查工作主要由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组织和实施,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支持配合。 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这次清查工作,按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提供有关数据和情况。对拒不接受清查或不按要求提供数据的,擅自占用无线电频率和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未及时到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说明情况的,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给予严肃处理。 二00七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