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硫酸法钛渣制取钛白粉生产线项目,在3个月的试生产期后,没有按规定向市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即正式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为此,市环保局分别于今年3月5日和6月1日两次向该企业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书。但该企业仍然置若罔闻,并违规偷偷恢复了生产。6月13日和14日,市环保局和东区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当场查实了该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同时还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入江。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在14日上午要求企业必须在24小时内停止生产,并接受进一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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