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人 许多单位都经常教育职工,要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然而,实际生产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出现的违章行为、冒险蛮干或安全事故却时有发生。为什么时常讲要增强责任心,而部分职工的责任心仍然不强呢? 原因很多,比如安全教育缺乏针对性,安全监管力度不够,个别干部表率作用不足等等。但笔者认为,其中主要的一点还是由于责任不到位造成的。比如,有的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多,涉及到具体事项的少,追究责任的“弹性”较大;有的单位还没有将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班组和个人,存在“吃大锅饭”现象,遇到问题容易“法不责众”;有的单位偏重于对已造成伤害事故的考核,而忽视对违章行为和事故的考核,不利于职工吸取教训;有的单位规章制度健全,但执行乏力,说得多做得少,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因人因事因时而变,使制度的“威信”受到伤害。 虽然安全是职工的根本利益、最大利益,但事实上,绝大多数人都很在乎“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利益。而责任不到位,恰恰削弱了安全工作与职工现实利益的关联度。有多少人会认认真真去干一件跟自己现实利益关联度不大的事情呢?如果责任不到位,尽管说得很多、做得很多,但职工在安全上难免不会“开小差”,出现责任心不强的情况。 因此,增强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除了用教育来引导,用监管来督促,用表率来感化外,特别要注意用责任来约束,做到责任分解细化到位,责任执行考核到位,加大违规成本,提升安全与个人现实利益的关联度,用强制性的约束力来达到规范行为,增强责任心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