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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珍贵家照”引版权纠纷

2007-04-19 11:17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张蕾 阅读

 摄影家吴印咸之女状告新浪和报纸

滕晓丽摄

  一张《毛泽东与李讷合影》引发了著作权纠纷案。已故著名摄影家吴印咸的女儿吴筑清女士,将新浪公司以及深圳报业集团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在各自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网站保留时间不少于一年等。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

  吴筑清女士的儿子吴先生以原告代理人的身份出庭。吴先生在法庭上表示,深圳商报于2001年6月28日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珠海发现毛泽东珍贵家照》的文章,文中把中国著名摄影家吴印咸的摄影作品《毛泽东与李讷合影》说成是中国知名木刻家金肇野所摄,并杜撰了照片拍摄情节。新浪网则以非链接方式将文章转载,新闻页面在其网站上保留了数年,影响范围难以估计。

  记者了解到,今天未到庭的深圳报业集团此前曾向法庭答辩表示,涉案文章仅仅是叙述了珠海杨女士讲述的毛泽东的一张家庭照片的拍摄过程。文章并未刊登任何照片,即不存在未经同意刊登吴印咸作品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署名错误的行为,而只是刊登对历史人物有关发现的消息。文章没有明确指出照片拍摄的具体时间,也未刊登出具体图片并署名,并不足以使普通读者将文章中所描述的照片与吴印咸的作品等同起来,因此也就不可能构成对吴印咸著作权的侵犯。新浪公司则表示,他们在2006年11月16日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已将文章删除。他们与深圳商报之间为合作关系,双方约定新浪可以将深圳商报的稿件转载,因此他们不存在侵权行为。

  人物简介

  吴印咸是中国著名摄影家,1900年出生。他青年时拍摄了《马路天使》等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抗日战争爆发后,吴印咸奔赴延安,成功地拍摄了《南泥湾》、《白求恩大夫》等珍贵纪录片。曾被美国纽约国际摄影中心授予“摄影功勋证书”,港澳摄影协会也授予他“摄影大师”称号,1994年9月在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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