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作出决定,2006年为民办14件实事,并明确了办实事的责任单位。
一、启动3000套经济适用房建设,对150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补贴。 二、完成小大路(小宝鼎——大渡口)小宝鼎至灰老桥段、五摩路(南山——大拐弯)改造工程,启动陶花路(法拉大桥桥头——攀煤集团供应处)、法垭路(法拉大桥——倒坡垭口)、滨江大道后段、炳仁线后段建设工程;完成滨江大道前段护栏建设工程。 三、农村劳动力培训5万人次。 四、解决现有的8000农村人口饮水困难,解决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设节水灌溉面积2200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000亩,恢复水毁渠道和新建渠系配套工程180公里;建沼气池7000口;完成农村公路畅通工程60公里,建成10个乡镇客货小码头、9个农村客运站点。 五、完成674户横板房改造工程,解决红岩村、平原村、羊槽子村和洼落村等4个民族村用电问题。 六、投入1.2亿元用于烟水配套,建成小水窖6.8万口。 七、新增城镇就业人员9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500人,其中“4045”等救助对象再就业1800人;实施“零就业”家庭解困援助工作;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和共负段政策,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比例;确保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 八、做到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东区、仁和区和米易县正式启动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九、建成红格污水处理厂,启动清香坪污水处理厂建设。 十、确保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0%;完成华电攀枝花公司河门口站2×50MW发电机组、新钢钒公司炼铁厂3#、4#、6#烧结机头和3号高炉、新钢钒公司提钒炼钢厂2台炼钢转炉和2台提钒转炉等4个重点污染源项目治理;抽检机动车尾气14000辆,有效治理超标车辆6500台次,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87%。 十一、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东区银江镇、西区格里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农村人口家庭学生)免书本费并对其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补助生活费,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新建15000平方米农村中小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改善16所学校寄宿学生住宿和就餐条件;新建凤凰小区小学和扩建市试验学校。 十二、汛期前完成机场5号排洪沟整治工程。 十三、让25万农民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十四、全面启动采空区、沉陷区治理和矿山棚户区的改造及异地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