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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四月一日起实施

2006-03-30 09:09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28日,全省召开贯彻《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视电话会。

  会议指出,《办法》已经2006年2月6日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集中受理、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提供服务、实施监督,制定了具体的要求和规章制度,使政务服务在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务服务活动,保障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腐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会议要求,各地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办法》的重要性,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廉洁、公开、规范、高效、便民、诚信的服务原则,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要规范政府职能,切实把政务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中,在今年内使政务服务工作全面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政府机构,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谢道全及市、区(县)各部门负责人在攀枝花分会场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电视电话会后,谢道全就我市贯彻好《办法》,认真查找政务服务中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构建设,将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做得更好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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