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资源 企业 财经 旅游 文化

动态

高校毕业生服务农村基层大有可为

2006-06-09 08:39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市人事局负责人就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答记者问

  近日,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启动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就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有关问题,市人事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背景。

  答: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我们党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去年,中办、国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今年3月份,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我省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人才需求最紧迫的地方,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全省首批确定了42个“三支一扶”计划重点工作县(区),在我市的积极争取下,省里将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列入了重点工作县(区)。目前,我们正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

  问: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总的来说,就是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今年起连续五年内,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2年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工作期间给予生活补助,工作期满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择业期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问:“三支一扶”计划的工作性质是什么?

  答:从事支教、支农和扶贫工作属于志愿服务性质,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参加支医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问:对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工作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在其他地区服务的,每人每月补助600元,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服务期满后,还有两项保证他们平稳就业的措施。一是就业服务。原服务单位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他们;从2008年起,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二是政策优惠。对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时,享受加分待遇,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后,特别优秀的可参加当年选调生选拔;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入国有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问:就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您对高校毕业生有什么希望?

  答: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充满着勃勃生机和无限希望。我市农村人才十分匮乏,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是非常迫切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农村基层,大有可为,更有可为。希望广大高校毕业生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机遇,到农村基层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线去,建功立业,不辱使命。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