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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促进攀枝花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06-06-05 08:45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写在“六·五”世界环境日

  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平

  关于环境,恩格斯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这段话精辟地道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真谛,否则,人类将受到自然界严厉的惩罚。

  在第35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重温伟人的教诲,我们感触良多。攀枝花,这个曾经山清水秀的地方,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受粗放式生产模式的影响,生态环境曾一度恶化,大气污染严重,2004年,因环境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指标超标,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113个重点城市中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十个城市之一,严重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给我们的城市稳定、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形象等诸多方面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环境问题,已成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就是保护我们长远发展的根基。

  2005年,我市以“迎冬旅、创国优”为契机,深入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在成功创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的同时,一举摘掉了全国十大污染城市的黑帽子,攀枝花的天在变蓝、水在变清、地在变绿、城在变美,生态环境在逐步好转。但是,由于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欠账较多,积重较深,同构化污染严重,环保基础设施薄弱,环保意识不强等一些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生态与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境的压力也日益加重,稍有松懈,环境问题就有可能立刻反弹甚至加剧。更为重要的是,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依然不满意,他们期望拥有更好的生存环境、更高的生活质量。

  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以2008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从根本上改善我市的环境状况和城市形象。实现这一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是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是衡量政绩的一个重要的“民生指标”。近年来,虽然我市的总体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广大市民在提高生活水平的同时,迫切要求进一步营造适宜人居的环境,提高生活环境质量。2006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最多、反响最大的还是环境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的这些要求和愿望,为我市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内涵赋予了新的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就是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持续、协调发展,让广大市民在享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物质文化成果的同时,能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并给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的空间。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对自然资源的过度索取,对生态环境的过分破坏,必然导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紧张,带来环境的污染、生态的退化,并引发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长期以来,我市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在环境方面付出了很大的代价,2004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仅为16%,而在个别地方,空气污染指数一度达到500,超过仪器检测的限度;2005年虽然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了53%,但部分指标仍然大大超标,其中工业废气中SO2排放量10.05万吨,超过了国家环保总局核定的6万吨环境容量。由环境破坏、环境污染引发的生态问题、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环境问题解决不好,建设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理念,通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着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妥善化解环境问题带来的生态危机和社会矛盾,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是培育城市之“根”的必然要求。对家园的眷念和依赖,对习俗和文化的认同,就是一座城市的“根”。作为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要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可持续发展的人文基础,要有愿意扎根于此并关心她、爱护她的市民群体。但事实上,我市广大市民归属感普遍不强,家园意识淡薄,城市“过客”现象突出,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城市生态破坏严重,人居环境恶劣所致。要建立城市之“根”,首先就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加强环境整治力度,大力实施污染治理,营造“天蓝、水清、地绿、城美”的人居环境,使市民能为自己生活在这样的城市而感到安逸和舒适、骄傲和自豪,从而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城市的吸引力,使攀枝花早日形成和壮大城市之“根”。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的不是为了拿块牌子,而是要以此为载体,大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人文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摒弃为治污而治污、为“创模”而“创模”的短期行为和错误认识,从长远和战略的角度看“创模”,用全新的理念谋“创模”,以正确的措施促“创模”。牢固树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的理念,实现两者和谐双赢。经济发展是硬道理,保护环境是硬要求,发展与环境是矛盾的统一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保护环境,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保护又是经济发展的题中之义,单纯地将两者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经济发展了,环境保护才有充裕的保障,环境保护的意义与价值才能充分体现出来;环境改善了,才能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持,聚集人气,引来商机,才能够促进城市更好地发展。因此,在“创模”过程中,我们必须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发展经济,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产业政策等,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产业发展规划与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不同的产业发展政策。保护环境,必须考虑到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要狠抓关键,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同时,要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强化各类园林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人均绿化面积,增大城市环境容量,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牢固树立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相互配合的理念,形成“创模”强大合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必须由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转变政府管理模式,从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科学规划城市发展,合理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布局,坚决把好决策的环保关和项目的准入关;以“创模”七大建设工程为核心,努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要明确企业主体地位。全市各类企业要不断增强治污的主动性,变“制污”主体为“治污”主体,自觉增加治污投入;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全面推广节能、节水技术,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数量,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形成全民参与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和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创模”系列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营造强大的创模声势;以绿色创建为重点,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全市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关心“创模”,参与“创模”,推动“创模”目标早日实现,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早日改善。

  牢固树立污染治理与结构调整相互推进的理念,增强我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近年来,我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高投入、高消耗驱动的,是以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透支”为代价获得的,如果不加快结构调整,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结局仍然只能是“输出资源,留下污染;输出财富,留下贫困”,环境质量不可能从根本上好转。因此,我市开展“创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外延式向集约型、内涵式转变的过程。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延伸产业链,提高单位产品的价值,逐步缩小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的初级产品的生产规模,实现粗放产品向高精尖产品、原材料产业向精深加工产业的转变;坚持资源、科技、市场紧密结合的方针,以钒钛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为重点,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要大力推进三次产业结构调整。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环境负效应小的农业和第三产业,优化产业基础结构,有效降低整个国民经济的资源和能源消耗总量以及污染排放总量。要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按照“老帐要还、新帐不欠”的要求,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环保一票否决制,杜绝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生产力的力度,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项目和厂矿坚决实行关停并转。

  环境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市人民切身利益,事关子孙后代繁衍生息。让我们齐心协力,为2008年将我市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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