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至2005年,我市投入专项扶贫资金在盐边县、米易县实施劳务扶贫工程,共培训贫困农民966人,其中有950人获得了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成功实现了非农转移就业。 我市两年共举办劳务扶贫培训班21期。劳务扶贫培训的具体专业及转移就业方向分别为:宾馆及餐饮服务288人;汽车驾驶148人;建筑类(钢筋工、管道工、木工)工种74人;电焊工264人;制糖业48人;烤烟技术业93人;导游讲解35人。 其中,在县内就业的762人,在县外就业的133人,在省外就业的55人。就业合同期最高月收入1600元,最低月收入500元。 劳务扶贫工程是国家用财政扶贫资金以补贴的方式资助贫困农民参加非农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1至2种市场需要的职业技能,提高素质,从而实现非农就业,使贫困农民增收、脱贫、致富的新举措。 我市实施劳务扶贫工程由市扶贫办牵头、指导和协调,县扶贫办具体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各县成立了“劳务扶贫培训及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相关业务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劳务扶贫工程培训有关要求,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农民自愿报名后,乡镇党委、政府进行了初审核实,县扶贫办给予了审查把关,对培训机构、授课教师、教学方式、考核考试等各环节都进行了严格把关。 市、县财政部门设立了劳务扶贫培训资金专户,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在有限的劳务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程序,切实做到劳务扶贫培训资金专款专用,将劳务扶贫资金全额用于补助参加培训的贫困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