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已从树立和落实科技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和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使我市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为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
据日前最新统计,1—6月,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实现131714万元,占预算的55.38%,同比增收34374万元,增长35.31%;全市共完成财政支出15211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45.63%,同比增支41071万元,增长36.98%。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在今年上半年财政工作中,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在狠抓财政收入征管、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服务水平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与往年相比,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改变了过去增长点主要集中在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不利局面,形成了所得税及其它各税种均有大幅增长的良好局面。第三产业税收明显增长,其提供的税收占全部税收的25.75%,增幅达48.93%,收入质量得以提高。同时,在市财政局的帮助指导下,县区工作积极性高涨。县区财政收入上半年同比增长59.33%,增幅高于市级36个百分点,市对县区的体制激励效果越来越明显。 据我市经济、金融专家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收入抓早抓实。全市财政工作做到了工作早布置、任务早下达、措施早落实。今年收入预算安排比去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2624万元,增长15.9%,是近年来收入预算安排增幅最高的一年。二是财政系统职工总动员,全力开辟新财源。争取到了二滩增值税在攀枝花市缴纳比例提高13个百分点的政策和对地下厂房征收房产税的政策;开辟了铁矿资源及铁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以及攀枝花市电源开发权出让金等。三是财税密切合作。在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实效。四是保障了重点支出。确保了全市各级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有效地防范了资金的挤占挪用;及时兑现了低保、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安排发放了电煤补贴和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安排了粮食直补资金,推进了“村村通”工程等重点工作,妥善解决了农民和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兑现了住房补贴政策;维护了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了“两免一补”政策,做好了企业学校移交地方管理的经费保障工作,减轻了县乡财政困难和企业负担,促进了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教育的发展;支持了重点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了经济发展。上半年,财政支出重点突出并保持适度增长,为“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完成财政收支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