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有媒体报道,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了控制房地产行业暴利的三条建议:公开房屋成本、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可是这些建议都被广东省建设厅一一“否决”,理由是,对商品住房成本进行公开,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此论一出,引起公众对房屋成本到底能不能公开的议论。
其实,开发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商业秘密论”只不过是高房价的“遮羞布”,房屋成本不是“不能见人”,而是“见不得人”。正当、正常的房屋成本容易算出、也有办法公布,但开发商拿地、融资的“灰色投入”无法计在明账上。于是,开发商和一些政府官员虽然身份不同却又“异口同声”也就不足为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