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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维修资金谁来管

2006-11-02 02:16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近日,记者询问一些商品住宅小区的业主是否缴纳商品住房维修资金一事时,不少人的回答是肯定的,但说到今后小区需要维修,由谁来出这笔钱的问题时,业主杨先生开始着急了,他告诉记者,当初买房时,他是按购房款的2%缴纳的维修资金,这钱在房屋需要维修时,到哪去要,如果开发企业离开攀枝花,物业公司更换了,我们的钱又由谁来管?

  杨先生的想法代表了许多购买商品住房业主的担心,近日,记者就此类问题采访了有关部门。

  据了解,我市商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刚刚启动,9月1日,市政府出台了《攀枝花市商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这之前,全市的维修资金缴存管理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其主要表现为:一、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有的开发商想收而不知道该如何收,收了的不知道交给谁管,就采取暂时不收,但在购房补充协议中进行说明的办法。二、有不少已入住的楼盘没有收取维修资金,一些楼盘虽然收取了维修资金,但管理混乱,有的交由物业公司管理、有的则由开发企业代管,管理不透明、用途不明确,业主反映较大。更为糟糕的是有的物业公司和开发企业已将维修资金挪为他用。这已成为我市房地产业发展急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近期成立的“攀枝花市商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按照市政府颁布的《攀枝花市商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资金管理的各项工作已逐步展开。目前商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银行专户已经建立,同时正对全市商品住房维修资金的收取情况进行调查,并要求开发企业将以前代收、代管的维修资金缴存到专户,实行统一监管,多数企业表示愿意积极配合。

  当记者询问业主们维修资金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统一监管好还是由业委会或物管企业代管好时,有的业主认为,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统一存入专户进行监管可以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避免维修资金被侵占挪用,资金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有的业主则认为,交给信得过的业主委员会或信誉好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也是可以的。

  业内人士认为,按照《攀枝花市商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应当存入市房地产管理局商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由房地产管理局代管。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可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委托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代管。委托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必须到房管部门签订委托代管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为了增强维修资金使用的合理和透明度,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和代管单位应定期公布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利息结存情况,保证业主能通过公告、电话、网络、银行等及时进行了解和查询,确保维修资金能得到有效的监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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