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近年来从预算资金的安排、使用、监督等方面,积极为社会事业发展创造条件,努力为构建和谐攀枝花提供财力保障,促进了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环境的明显改善。
围绕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构建社会稳定机制、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要求,市财政努力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市委、市政府对老百姓的关怀落实到财政工作中。我市在2002年启动并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市财政及时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确保下岗职工基本保费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按时足额发放。在2005年又出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办法,对因重大疾病,慢性疾病、年老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实施分类施保,提高这部分人员的保障水平。今年又在全市范围启动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使全市低保覆盖更广,内容更完善,救助范围更广。目前全市城市低保人员有3万多人,仅今年1—10月累计支出低保资金2664万元。在“十五”期间,市财政安排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再就业资金2.65亿元,为下岗人员减免各项税费8981万元。全市新增就业4.78万人,使1.6万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为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调整和优化卫生事业的投入。在确保医疗、药品等方面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上,拨出专款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对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十免十减双优惠一方便”医疗服务,财政承担优惠总费用的80%。落实财政补助资金840万元支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目前,米易、盐边“参合”农民27.3万人,有效减轻了农民医疗负担。同时,市财政还拨出专项资金,支持脑瘫儿康复项目、白内障复明工程、“创卫”等工作。 2003年以来,市财政已安排环保资金11012万元用于重点污染源和区域污染源的治理。实施了55个废气治理项目,42个废水治理项目,8个监控项目,使我市污染源治理工作的质量明显提高;安排了其他环保资金1748万元,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35个项目的综合整治工作。此外,市财政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社会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引导,带动企业及社会资金近20亿元投入对污染源的治理,为最终甩掉十大空气污染城市的“黑帽子”做出了贡献。 市财政局在资金安排上把教育一直摆在突出位置。在扩大农村和城市低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受助范围基础上,加大对基础教育和农村教育的投入。“十五”期间,市级财政共安排教育经费135787万元。今年1—10月,在中央及省安排2677万元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又安排资金988万元投入到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中。同时,按照财政投入增长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原则,不断加大对科技、文化、体育、新闻广电、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