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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启动第二阶段关闭煤矿矿井工作

2006-12-21 01:50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精神,昨(20)日,我市召集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煤矿业主,就全市第二阶段关闭煤矿矿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我市有18处煤矿被省政府列入了第二阶段关闭的煤矿矿井名单。这18处煤矿的关闭时间(被整合矿井的关闭时间以省政府批准的整合矿井的开工停产时间计)为2007年6月30日前,其中出现重特大事故被责令关闭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或发现安全隐患不能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矿井的关闭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前,在本月6日《攀枝花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第二阶段关闭煤矿矿井名单的公告》发出后,出现安全事故的矿井,必须立即无条件关闭。

  会议要求直接关闭的矿井,必须按照关闭炸封矿井内的要求完成关闭任务;要求通过整合关闭的矿井,必须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务必在限定的开工时间之前开工建设。对直接关闭的矿井必须吊(注)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产品;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线路、通信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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