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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

2006-12-21 01:53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一、住房建设基本情况

  到2005年底,我市城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2171.68万m2,其中住宅1247.17万m2,城市居住人口57.1万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1.84m2,比全省平均水平27.48m2/人低5.64m2/人,目前全市仍有4万余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

  二、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完善住房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确保供需平衡,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住房建设“十一五”总体发展目标

  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新跨越,到2010年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m2,房地产业年均完成投资15亿元左右,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DP的比重年均达7%(目前为5.4%),同时通过房地产业带动建筑业、建材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效节能型住宅,完善住房供应结构体系,限制高端,调控中端,保障低端,真正把房地产业培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在此期间培育3家以上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龙头企业,建设4个以上国家级绿色住宅小区(炳二区、炳三区、大水井片区、仁和镇片区),用3—5年时间解决我市住房难问题,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努力营造城市文化,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发挥攀枝花城市的辐射作用,拉动攀枝花消费,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把攀枝花建设成为最宜人居、最宜发展的山水园林城市和现代化大城市。

  四、住房建设“十一五”具体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计划住房完成投资77.157亿元,其中:商品房完成投资56.02亿元,经济适用房完成投资21.137亿元;竣工住宅建筑面积514.77万m2,其中:商品房342.76万m2,经济适用房168.01万m2,廉租住房4万m2,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补贴;“十一五”期间我市土地供应6087.54亩,其中:商品房用地4030.2亩,经济适用房用地2027.34亩,廉租住房建设用地30亩。

  (一)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2006年,住房完成投资15.57亿元,竣工建筑面积99.96万m2,其中:商品房完成投资10.94亿元,竣工建筑面积60.9万m2,经济适用房(含廉租住房)完成投资4.63亿元,竣工建筑面积39.06万m2,实施廉租住房补贴3000户,建设廉租住房0.5万m2;

  2007年,住房完成投资17.06亿元,竣工建筑面积126.81万m2,其中:商品房完成投资12.94亿元,竣工建筑面积82.86万m2,经济适用房(含廉租住房)完成投资4.12亿元,竣工建筑面积43.95万m2,实施廉租住房补贴2500户,建设廉租住房1.5万m2;

  2008年,住房完成投资15.197亿元,竣工建筑面积102万m2,其中:商品房完成投资10.4亿元,竣工建筑面积63万m2,经济适用房(含廉租住房)完成投资4.797亿元,竣工建筑面积39万m2,实施廉租住房补贴3000户,建设廉租住房1.5万m2;

  2009年,住房完成投资15.1亿元,竣工建筑面积98万m2,其中:商品房完成投资10.5亿元,竣工建筑面积72万m2,经济适用房(含廉租住房)完成投资4.6亿元,竣工建筑面积26万m2,实施廉租住房补贴4000户,建设廉租住房0.5万m2;

  2010年,住房完成投资14.23亿元,竣工建筑面积88万m2,其中:商品房完成投资11.24亿元,竣工建筑面积64万m2,经济适用房完成投资2.99亿元,竣工建筑面积24万m2,实施廉租住房补贴5000户。

  (二)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在保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提前对土地进行储备,并按要求将土地投放市场,依法供地。

  2006年,供应住房建设土地1284.45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817.8亩,经济适用房用地466.65亩;

  2007年,供应住房建设土地1303.09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762.4亩,经济适用房用地540.69亩(含廉租住房);

  2008年,供应住房建设土地1200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840亩,经济适用房用地360亩(含廉租住房);

  2009年,供应住房建设土地1200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840亩,经济适用房用地360亩(含廉租住房);

  2010年,供应住房建设土地1100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770亩,经济适用房用地330亩(含廉租住房)。

  五、保证规划目标实施的政策及措施

  (一)完善土地供应政策

  1、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要求,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实施拍卖,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90m2以上和90m2以下的户型面积按3:7的比例在全市实施总量平衡。在全市总量平衡上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

  2、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原则上按照“锁定房价、拍卖地价、整体回购、定向销售、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发建设。

  3、提高住房建设土地利用率。针对我市土地资源的具体情况,按照节约、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房建设的容积率。

  4、严格控制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二)完善住房供应政策

  我们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收入水平及居住需求,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意见。通过合理供应土地和科学的规划布局,建设一批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能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目标。逐步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做好住房供应保障工作,以保障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三)激活房地产二级市场,扩大住房消费

  在规范房地产一级市场(土地供应市场)的基础上,激活住房二级市场。加快解决房屋产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切实降低市场门槛,降低交易税费,取消对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各种限制性前置条件,对《攀枝花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鼓励居民换购住房、进行住房置业投资和采取“以租养贷”等模式,改善住房条件。加强二手房交易市场信息收集和披露,规范中介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培育健康活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监督和管理

  通过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房地产经营、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尤其要完善房地产开发条件意见书和综合验收制度,实现约束和全面监管机制,规范房地产行为,确立房地产市场行为准则和诚信观念,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良好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行业信息信用档案的建立,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使各类市场主体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经营思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投资者和消费者提供一个规范、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以保护投资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市场监测,引导理性消费

  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查工作,全面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及房屋市场指导价格,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科学预测商品住房市场的变化。同时全面推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和预(销)售登记备案工作,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加强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的监管,维护商品房买卖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加大对房地产虚假信息、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正确引导广大群众住房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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