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年要交一万多元的费用,挣啥子钱哦,现在一年少交3000多,负担确实减轻了。”出租车司机罗文钢高兴地说。昨(29)日,记者从物价局获悉:从今年11月起,我市取消出租车质量评定费,并正式停收出租车公路客运附加费。至此,出租车每车每年可少交费用3360元。
据了解,为切实减轻出租车企业和司机的负担,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对涉及出租车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后决定:保留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及标准;取消27项收费项目,其中涉及攀枝花的1项,即车辆质量评定费,每车每年240元;停收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中涉及攀枝花的一项,即公路客运附加费,每车每月260元。我市从今年8月起已暂停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11月起正式停收。 此次清理规范涉及出租车收费项目还对服务性收费做了原则性规定,出租汽车挂靠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最高200元;全承包的出租车承包人,在正常运营过程中除向公司交纳承包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等。凡未列入公布保留的19项收费和基金项目的,凡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强制性、垄断性的服务收费,出租车企业和司机有权拒交,并可向财政、物价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