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0人,“4045”等困难对象再就业1200人,消除当期“零就业”家庭。
(二)完成“通畅工程”(县级水泥路或油路)105千米;建成乡镇客运站点4个;建设乡村道路120千米,硬化路面100千米;市内增开公交线路两条,增开空调大巴20台。 (三)解决3.5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四)完成4个民族村通电工程,解决4061人的用电问题。 (五)完成1.1万口沼气池建设。完成民族地区500户“一池三改”工程,解决2000人生活用能源问题。 (六)完成24所土木结构村小改造,彻底消除民族地区村小土木结构危房校舍。 (七)完成20个乡镇宣传文化中心和171个村级宣传文化中心建设。 (八)完成135个20户以上的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九)实现全市农村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完成全市90%以上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的改扩建或新建;建成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5个。 (十)年内建成经济适用房5000套,新启动2500套。继续做好采空沉陷区治理和矿山棚户区改造,启动经济适用房建设2500套,完工500套。 (十一)完成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改造;完成200—300例贫困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 (十二)确保市、县(区)两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困难职工不少于1500名。对300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补贴。 (十三)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确保农民工子女100%入学。“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继续实施“寒窗助学”行动,确保不让一名特困职工子女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全年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不少于500名。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行动,对低保家庭和其它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免学费、减教科书费和补助生活费,对少数民族学生补助生活费。 (十四)提高“五保”供养水平,确保“五保”供养金按月足额发放,实现农村“五保”应保尽保。新建农村中心敬老院3所,“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6%。 (十五)开展农民工技术培训5000人次,农民适用技术培训1.5万人次。 (十六)完成建成区52个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新建公厕64个;完成10家工业污染企业挂牌监管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