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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

2007-04-09 08:29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市委副书记  张剡

  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在搞好搞活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以工业强市为契机,坚持通过结构调整、制度创新和环境优化,进一步释放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活力,我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6年末,我市工商登记各类企业4551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7809户,增长0.6%;私营企业5108家,增长8.4%;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3.41亿元,私营企业注册资金41.26亿元;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5户,注册资金6570.6万元。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83.42亿元,同比增长21.1%,占全市经济总量的28.8%,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7.5%,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6.43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税金12.77亿元。接近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三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增长速度全省第一,已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认真贯彻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转变观念、明确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发【2005】3号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发布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我们要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自觉纳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议事日程,加大文件精神的宣传力度。各级工商联要配合和推动政府部门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主动参与文件的贯彻执行和监督工作,及时反映在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行政服务、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中,切实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于2006年10月制定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即攀委发【2006】19号文件),将会更好地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我市要根据文件精神建立和强化协调机制,沟通非公有制企业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工商联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制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政法部门的联系制度,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与金融部门的联系制度,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建立与劳动保障、扶贫工作部门和工会组织的联系制度,联合开展招工扶贫安置就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规范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

  努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一、积极优化政策环境。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更好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第二、积极优化人才环境。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人才需求作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人才规划和人才开发目录以及市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的大盘子中统筹考虑,制定统一适用的人才开发对策。各项人才政策均保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在人才引进、选拔、培养、激励和使用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一是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人事人才服务。二是以引智工作为支撑点,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项目资金支持。三是支持非公有制人才中介机构快速发展。第三、积极优化融资环境。一是组织专题调研,研究支持措施,搭建融资平台。利用现有的信用担保公司机构,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拓展融资渠道,不断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二是积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融资。加强拟上市企业培育工作,培育中小企业上市。积极推进企业海外上市。三是全面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做大作强。第四、努力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协调、联络、信息、科技、管理、培训、法律、咨询、会计、审计、融资、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服务。积极优化服务环境搭建人才交流、技术支持、创业辅导、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社会化服务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西博会”、“昆交会”、“厦门科技博览会”等经贸洽谈活动。第五、积极优化创新环境。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采取政策奖励、优化服务等措施,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创新的发展。

  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各级工商联要积极组织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以“争当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主题,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教育和“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自觉地把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扶贫开发、安置就业等各项社会事业,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家中的先进典型。积极承办和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或非公有制企业的专项表彰活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及其他重要社会荣誉评选候选人的推荐和审核工作。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各级工商联要协助党委、政府有组织、有计划地将政治合格、社会贡献大、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执委;向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推荐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特约监察员、检察员、行风评议员等特邀职务。

  协助有关方面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新型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的指导。各级工商联党组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工商联管理的行业商会(协会)、同业公会、异地商会等新型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突出抓好党组织组建和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力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积极研究和探索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和新型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为它们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要贯彻“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从工商联工作的实际出发,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日常联系,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家例会”制度,搭建党和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沟通平台。要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注意发现、研究、总结和推荐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典型经验,努力打造本土明星企业。加强与主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成就,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先进事迹,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投身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为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切实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加强工商联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工商联作为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的助手,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支持工商联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发【2005】3号文件),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工商联工作,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巩固爱国统一战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迅速扩大,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工商联要配合党和政府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通过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他们遵章守法、造福社会,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爱国统一战线,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工商联工作,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只有凝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才能更快更好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和人民团体,要注重和发挥在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因素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让各级党委和政府集中精力谋全局、管宏观、抓大事。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工商联成为名副其实的桥梁、纽带和助手。各级工商联要在以下方面更加有所作为:坚持统战性,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上更加有所作为;突出经济性,在招商引资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上更加有所作为;体现民间性,在发展和团结会员、商会建设、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上更加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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