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唐双燕)近日,市社保局与农业银行市分行签订了《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从今年5月份开始,市本级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就可以到农业银行市分行下属的十个营业网点缴费了,从而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大家的缴费地点狭小、人多拥挤、缴费时间受限的问题。 据了解,不是所有的个体参保人员都可以选择银行缴费,银行代收仅限于缴纳当年整年(12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还是要到市社保局的服务大厅办理缴费:初次参保第一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上年及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当年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缴费不足12个月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年已缴费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各种原因当年缴费不足12个月的。 今年,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成两种。一种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他们要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7852元,则全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为3571.20元。另一种是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他们的缴费基数可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至100%范围内自行确定。市社保局提醒个体参保人员,应按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补缴将按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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