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模范检察干部”陈军 本报记者 魏岿 2006年8月2日清晨,西区检察院法警陈军在远程追逃押解商业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从新疆库尔勒返回西区途中突遇车祸,不幸当场殉职,年仅29岁。陈军牺牲已经快一年了,他3岁的女儿常常捧着爸爸的遗像一边亲吻一边小声地念着:“爸爸回家,爸爸回家。” 2006年,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追认陈军为“共产党员”。2007年,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陈军“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陈军“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荣誉称号。 莽莽横断山,铭刻着英雄的赤胆忠心;涛涛金沙江,诉说着英雄的爱民情怀。英雄陈军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事迹正在广为传颂。 人生的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在短暂的一生中,他用执着、忠诚和热血延长了生命的音响和光华 2006年6月18日,西区检察院对攀枝花市星河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采购部负责人冯某某涉嫌商业受贿20余万元案立案侦查。此时,冯某某闻风逃至新疆。 7月17日,在经多方调查,确定冯某某躲藏于新疆库尔勒地区后,西区检察院决定由反贪局副局长冉红和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陈军等4人组成追逃小组,赴新疆抓捕。 19日,追逃小组抵达乌鲁木齐后,由于人生地不熟,陈军先给他在当地法院工作的一名同学打电话,打听前往库尔勒的路线。自从参加工作后,同学与他相隔千里,7年未见面,同学说当天到库尔勒已无航班,一定要留他玩一晚上。陈军说:“这次有任务,如果今后有机会,我们再联系。”同学拗不过他,只好给他们包了车,送到离乌鲁木齐500公里远的库尔勒。 20日上午,反贪局副局长冉红见大家经过长途跋涉,十分疲惫,便说:“上午休息一下,下午再开展工作。”陈军说:“这次出来是执行抓捕任务,万一走漏风声不好。”于是,追逃小组在上午就与库尔勒市检察院联系了抓捕事宜。 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曾经在库尔勒武警部队服役,对这里的地形、人员十分熟悉,认为到这里来藏匿非常安全。同时,他的反侦查能力极强,逃到这里后即关闭了所有通讯工具,用一个维吾尔人的身份证重新办了手机卡,把原来以其女儿的名义购买的一套住房卖掉,又以其女儿的名义在库尔勒市温州大厦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换了住宅电话。追逃小组分成两组,分别到电信部门、房产公司等查寻。白天大家把查寻的资料拷入软盘,晚上回到宾馆后,陈军叫大家先睡,待大家熟睡了,他不顾一天的疲劳奔波,又把软盘拿到宾馆外面四处找地方打印成文字资料,忙到深夜才回来。这期间,他由于水土不服拉肚子,办案人员劝他休息,他却说:“我老家穷,小时候经常拉肚子,没有钱买药,多喝水就行了。我的身体长得壮,过几天就好了。办案组的人员本身就比较少,如果我去休息,就少了一分力量。”陈军等人费尽周折,终于查找到了冯某某新购的住房地址与手机号码。经过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联系,对冯某某的行踪实施了有效监控。 赤日炎炎的7月,新疆的室外温度高达40-50摄氏度。为了不打草惊蛇,陈军等人在冯某某的住房外,采取蹲点守侯的方式“等蛇出洞”,可是一连3天不见其踪影,陈军的身上被蚊子叮了很多个红疙瘩。蹲点守侯的第四天,确定冯某某就在其家里后,陈军叫一名同志与他上楼抓捕,其余同志守住楼下大门。到了冯某某所住的七楼时,陈军看见冯某某戴着墨镜,手提一袋换洗衣服从家中走出来,正准备乘电梯下楼。说时迟,那时快,他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冯某某的手扭到其身后,来了个“苏秦背剑”。冯某某大叫一声“哎哟”,随即说:“我知道啥事,我跟你走!” 自7月17日至7月30日,陈军等人奋战13天,行程3700多公里,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的同志说:“新疆是个美丽的地方,我们专门派一辆车,带你们转一转。”陈军说,犯罪嫌疑人熟悉当地情况,人缘关系极广,不利于下一步的审讯。婉言谢绝了他们的好意,催促战友赶快上路。 7月31日,陈军等人乘飞机抵达成都。因为气候变化,到攀枝花的飞机停飞。8月1日,为防止在外逗留时间过长发生意外,陈军建议改乘火车。 这天晚上,他坚守法警职责,看守犯罪嫌疑人,通宵未眠。这天晚上,他给他的妻子打了电话,告诉了他千里缉贪凯旋的消息,并叫两岁多的女儿接了电话,女儿给他背诵了唐诗。女儿稚嫩的童声,竟成了同父亲最后的永别. 第二天早上,火车到达攀枝花火车站,陈军等人来不及与前来接站的战友寒喧就直接上了汽车。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安全,陈军让犯罪嫌疑人坐在警车后排正中间,他自己与反贪局助理检察员谭勇分别坐在其左右两边。警车刚开出4公里,迎面而来的一辆皮卡车突然像脱缰的野马,超越双黄线,正好撞在警车上,坐在后排左侧的陈军向右猛推犯罪嫌疑人的身体,自己却躲闪不及,头部严重受损,当场殉职。青春的鲜血,撒在金沙江边;年轻的身躯,倒在攀枝花的土地上,倒在离家门口不远的归途中…… 在陈军的办公室,我们找到了他留下的6个笔记本,其中一本的扉页上,写下了这样的话:“肩负祖国的重托,铭记人民的期望;扫清乌云迷雾,敢斗狂风恶浪。” 同行的战友谭勇说:“凭着陈军多年的职业敏感,他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关键时刻他想到的是战友和案子。” 人在社会中生存,是一种理性不断战胜膨胀的欲望,抵御各种诱惑的过程,年轻而宁静的心沉淀出忠于使命的力量 陈军1976年11月出生在湖南省怀化市一个偏远的山村。1994年,他因学习成绩优异,尚未参加高考就被西南政法大学作为“特招生”录取。大学期间,他励志拼搏、自强不息,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律知识,以优异成绩毕业。 1998年初,在他毕业前夕,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到西南政法大学招录大学生,一眼就看中了品学兼优的陈军。按照他各方面的条件,完全可以选择到大城市或沿海发达地方去工作和发展,但是当他听了攀枝花的创业史与“钢城”发展的美好前景后,他被一代又一代创业者的开拓精神所感动。他认为越是艰苦的地方越需要人,越是艰苦的地方也越锻炼人,于是毅然作出了与其他同学不一样的选择——也是他的最终抉择——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其实,在选择到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工作前,他也知道攀枝花位置偏僻、条件艰苦,检察机关待遇又低,别说去后人生地不熟,就是要回一趟湖南老家,也要花上两三天时间,一个月400元的工资都贡献给铁路建设了——所有这些,意味着什么,他的心里非常清楚。 到攀枝花工作的第一天,陈军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的话:“我开始接触地理课时,就已经知道攀枝花这个城市,我与这个城市有缘,我会用心来了解这里的一切,更会用心热爱我的第二故乡——攀枝花。” 陈军来到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后,成为了该院第一个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大学生。一开始,他被分配在该院反贪局工作。工人出身的战友说他虽然是法律“科班”出身,但他从来不认为自己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为人谦和。 2003年底,陈军发现法警大队只有3人,其中一人面临退休,法警力量严重不足。于是,他向院党组提出到法警部门去工作。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同意了他的申请,并让他到法警大队主持工作。 担任法警队负责人后,他脑子里时时刻刻紧绷着安全办案这根弦。他按照司法警察规范化标准,先后建议和协助院里制定、完善了《西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管理规定》、《司法警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安全责任保障制度》等10余项制度,使法警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 2006年4月,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的渎职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昆明被抓获。得知消息后,陈军马上和主办检察官一道,赶赴春城将张某押送回攀。因张某患有严重呼吸道障碍,呼吸时断时续,最长的时候呼吸停止竟达80多秒,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为保证侦查活动顺利进行,院领导决定对张某实施监视居住,陈军主动提出直接由法警队负责看护。随后,他不顾自己感冒发烧,一直寸步不离地陪着张某,拉家常,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张某打饭买药,送张某回家洗澡,在生活上给予了张某无微不至的照顾。在这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尽管陈军的家近在咫尺,但陈军却没有回去看一眼。爱女两岁的生日,同事们劝他回家给女儿过个生日,顺便休息一下。他却说:“女儿的生日每年都有,案子现在虽然比较顺利,但马虎不得,责任重于泰山啊。”案子最终如期顺利进入审判程序,他却再也没给女儿过生日的机会了。 陈军生在农村,长在农村,艰苦的农村生活使他铸就勤劳淳朴、艰苦奋斗的本色。陈军的父母和岳父母两边家庭的生活都比较困难,妻子邱梅所在的企业效益也不好,每个月只有600多元,参加工作七年了,一家人仍旧住在主要由岳父母出钱购买的一套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里,家里一件值钱的家具都没有,一台老式彩电还是院里一位老干警借给他的。2004年院里分给他的集资房由于没钱装修,一直闲置在那里,他一天也没能住上,购买该房的按揭贷款和私人借款在他牺牲时还有三万五千元没有还。他这辈子最奢侈的一顿饭还是2006年7月初的一天吃的一回肯德基。战友张艳春说,那顿饭还是我请的。吃完后陈军说:“肯德基真好吃,我一定带女儿来吃一次。”可惜这样简单的心愿,他竟然也没能实现。 一次他的一个熟人因涉嫌受贿到西区检察院自首,经审查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便未予立案侦查。事后,此人认为是陈军帮了他的忙,找到陈军,硬塞给他三千元钱表示感谢。尽管当时陈军还欠着一大堆的债务,他仍毫不犹豫地退了回去,说道:“这是检察机关对你的依法处理,不是我给你卖的人情!”张某某的案子审结后,为了感谢陈军在侦查阶段对自己的照顾,他给陈军送去10斤腊肉,陈军百般推辞不过,只好将肉收下,但随即折合成现金进行了补偿。 “大千世界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发展的机遇,同时也给我们制造了更多堕落的陷阱,升腾和堕落往往只是一念之差。”他在日记中写道。 西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张天军说:“在当代大学毕业生中,陈军最大的优点是没有浮华、急功近利的心态。 纵是铁骨铮铮,总怀千般柔情。他的爱,为冰冷的法律增添了人性的光辉,映照出一位司法民警执法为民、关爱百姓的深切情怀,滋润温暖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2005年6月,在查办攀煤(集团)公司花山矿副矿长魏某受贿案时,执行看管任务的陈军见魏某坐立不安、欲言又止,就主动向他询问情况。经过交谈得知,魏的女儿这两天正在高考,他怕女儿晚上打电话回家发现父亲出事了影响考试。陈军觉得这件事情很重要,立即向分管检察长请示,经领导同意,破例让魏开着手机随时与女儿保持联系。陈军的这一特殊关心让魏某深受感动,魏某随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考试完后,填报志愿时,陈军还热心地帮他们父女斟酌取舍,最后魏的女儿如愿以偿被北京大学录取。2005年除夕早晨,陈军到攀枝花火车站接人,返回途中经过炳草岗大桥处时,一辆出租车将一辆摩托车挂倒,出租车逃之夭夭,摩托车驾驶员满脸是血,周围没有人救助。见此情况陈军立即将车停下,车上的人都劝他不要管闲事,他说:“我是警察,我不管谁管。”随即将伤者送到了市中心医院进行救治,在确定伤者并无大碍的情况下,才离去。等到家已经是下午一点钟,本来预计中午的团年饭,到下午四点钟才吃上。 2006年1月,陈军在西区陶家渡办完事返回途中,在法拉大桥被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拦住,说:“叔叔,救救我姑父,他要跳江。”陈军立即随小女孩赶到现场,见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正欲投江,陈军冲上去一把拉住了年青男子说:“我是警察,有什么事情给我讲。”经了解,才知道原来该男子单位效益不好且又长期嗜赌,妻子要与其离婚,所以产生了跳江的想法。在陈军耐心细致的教育下,这名男子才打消了投江的想法,表示要痛改前非。陈军亲自将男子送回家中,并对其妻进行了规劝,见夫妻俩重归于好,他才离去。 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冷暖放在心头,他心系基层、体恤贫苦。他对弱势群体抱有极大的同情,虽然自己的经济并不宽裕,但一遇到困难群众,他总忍不住要慷慨解囊。在社区,他倾注了更多的心血,参与结对共建活动他一直是最积极的一个,经常深入自己负责联系的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四处奔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