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党委: 我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军,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省怀化市人,西南政法大学毕业,1998年参加工作,曾任西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司法警察,2006年4月任法警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司警衔。2006年8月2日凌晨5点55分,陈军同志在押解一起商业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从新疆返回西区途中突遇车祸,用年轻的生命和热血谱写了一首检察干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壮丽诗篇,牺牲时年仅29岁。 陈军同志是新时期检察干部的优秀代表,从检工作7 年来,无论是担任书记员、司法警察,还是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奉献,无私无畏,忘我工作,共出警224 次,协助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0起32人,其中大要案16起l6人,远程追逃13次,执行搜查、看管、拘传、协查70 余次,无一例办案安全事故,连续6年被评为院“优秀侦查员”、“优秀检务工作者”。陈军同志因公殉职后,他的感人事迹得到了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追认陈军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为陈军同志追记一等功,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陈军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荣誉称号,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陈军同志为“中国杰出青年卫士”。 朴实之中见忠诚,平凡之中显伟大。陈军同志用他的朴实和忠诚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树立了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典范。他不仅是检察干警学习的榜样,也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的楷模。为了大力弘扬陈军同志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向陈军同志学习的活动。 学习陈军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勤政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像他那样牢记宗旨,不辱使命,把青春和热血无私地奉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学习陈军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的崇高品德。像他那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学习陈军同志,就是要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像他那样自觉恪守职业道德,把忠、公正、清廉、严明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始终保持检察干警的政治本色。学习陈军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像他那样立足本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勇于超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把开展向陈军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加强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要以开展向陈军同志学习的活动为载体,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勤政为民,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突出实效,为建设实力攀枝花、魅力攀枝花、活力攀枝花、和谐攀枝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攀枝花市委 2007 年5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