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虎的妹妹表示要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
本报讯 5月24日上午,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对高天虎诬告陷害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刑事裁定,驳回高天虎上诉,维持原判。 高天虎诬告陷害一案,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于4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天虎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高天虎向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高天虎二审的评审法官表示,判决书很长,里面详细解答了律师提出的疑问。但他拒绝透露更多的内容及高天虎接获二审判决结果的态度。 在4月4日的一审和5月14日的二审庭审中,高天虎都曾愤懑地表示:你们想怎么判怎么判,我出狱后还是要告。 高天虎的妹妹表示要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今天上午高家人将去探望高天虎并到法院取判决书。 《南方都市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