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的又一里程碑,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仁和区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监督法》作为2007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 一是组织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及组成人员认真学习《监督法》;二是印发《监督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三是对照《监督法》,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逐项清理,调整与《监督法》精神不一致的内容,重新修订了《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规则》、《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规则》、《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等;四是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按照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安排,依法开展好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重点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师法》、《安全生产法》,执行区人大“五五”普法决议和南山省级循环经济开发区建设等情况,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杨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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