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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两银行职员挪用两千万炒股

2007-05-29 08:55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当地警方调查发现,两人炒股和挥霍1166万元

  本报讯据《黑龙江晨报》报道 哈尔滨市某银行职员索某和孙某非法将延兴村存入哈市某信用社的2000万元存款提走,投入股市后不赚反赔,二人随后潜逃。孙某逃亡时发生车祸死亡。

  2006年11月,潜逃4年的索某被警方抓获。2007年5月14日,索某因涉嫌诈骗被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挪用2000万存款炒股

  据索某讲,他是肇东市人,曾在哈市某银行做厨师,后因表现出色转为正式职工。

  2001年4月,他和同事孙某结识了哈市某信用社副主任计某,计某想让二人给信用社拉存款。2001年5月,通过索某、孙某介绍,延兴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把村里的2000万元钱存到这家信用社。

  索某、孙某听说炒股票挣钱快,二人想到挪用2000万元存款。商量后,孙某私刻了延兴村的财务专用章和刘某的名章,并购买了假介绍信。索某以印鉴丢失为名,到信用社窗口更换了2000万存款的印鉴。二人提走40万元现金,并把其余1960万元转入他们私开的账户上。从2001年6月19日至2002年1月18日,二人先后将1960万元转入某证券营业部炒股。

  损失数百万后潜逃

  2002年4月,延兴村得知存款被转走就报了案。此时索某、孙某炒股损失数百万元,快速抛售后,二人提取500万元现金逃往大庆。孙某后携带50万元回哈市,途中因发生车祸死亡。索某带着450万元继续潜逃。

  2002年4月28日,索某逃至沈阳后,在沈阳市建设银行一储蓄所提取50万元现金,并把他原来存入某虚设公司的200万元转入他的账户,随后潜逃到大连并购买住宅,定居下来。据办案人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警官介绍,2006年1月,警方调查发现,索某在大连以李某名字交纳有线电视费。同年11月16日,警方进入“李某”(即索某)家中,将其抓获。

  案发后,警方将涉案财物410万余元依法扣押、返还,并冻结了两人在银行和股市中的423万余元,索某、孙某炒股损失及挥霍1166万余元。

  一疑犯昼伏夜出狂购物

  说到逃亡的日子,索某说,4年间他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常常被噩梦惊醒,梦中被警察追赶。离开哈市后,他不敢与家人联系,也不赶白天出去,只能在晚间疯狂购物。

  让他最痛苦的一件事情,是想念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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