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健 特约记者 曾茂军)米易县把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的执行力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突破口,日前制定出台了《米易县规范执行行为办法(试行)》和《米易县执行行为过错追究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干部执行力建设,规范干部执行行为,强化执行责任,确保政令畅通,米易县制定出台了这两个规定,并于5月11日起开始施行。《米易县规范执行行为办法(试行)》共分为十章46条,对决策制定、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领导交办重大事项、执行细化、执行沟通、执行跟踪、执行者、执行文化等作了明确规定。《米易县执行行为过错追究办法(试行)》共分为五章32条,从追究事项、追究措施、追究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为保证两个规定的顺利施行和执行,米易县还于日前成立了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