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发改委称,三台县法院修改批复未上报
本报讯四川绵阳市三台县法院新办公大楼修建前,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擅自修改绵阳市发改委批复,更换了项目名称,扩大了建筑面积和工程总概算。此前,三台县法院曾在修建职工宿舍及办公用房时欠外债120万元,最近为修新大楼,该院办公室主任韩声贵称,为此他们又将欠下至少300多万元的债务。 三台县新法院大楼位于县城北坝镇梓州干道。该院办公室主任韩声贵称,“法院原办公楼只有4个审判庭,不能满足需求。”2003年,该院获得300万元修建审判庭的国债资金,于去年开始修建新办公大楼。据了解,新楼土建部分建设资金1050万元,建筑面积11000多平方米。该院基建办主任张伟说,新楼建设资金除国债300万元外,县财政补贴了500多万元,老办公楼拍卖了440多万元。韩声贵承认,尽管目前尚未最后决算,但肯定会新增300多万元债务。“如果新楼全部装修完,还得500万-600万投入。”6月7日,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长古立建翻出法院的立项档案资料,一份文件是2003年8月25日绵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对项目的批复,项目名称为“三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工程”,该工程的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面积为8500平方米,其中审判庭面积为3000平方米,工程投资850万元;第二份文件是2005年4月8日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建设局的联合批复,项目名称被变更为“法院综合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增加到11033.09平方米,工程概算投资增加到1053.77万元。古立建解释说,这相当于把综合用房和审判庭项目“合并实施”。 绵阳市发改委国有资产投资科副科长林伟称,“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修改了我们审批的标准,扩大了工程投资和建设面积,并没有向我们报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三台县法院的新大楼的院长办公室、院各级领导办公室、各科室都装修得很漂亮。大楼内的15个审判庭尚有8个因无钱装修。 《华西都市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