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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替考事件10多人受处

2007-06-13 08:17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阅读
郸城县教体局局长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据新华社电(记者徐亮郭久辉)记者12日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获悉,河南严肃查处周口市郸城县高考前发生的一起替考未遂事件,包括郸城县教体局局长张耀坤等在内的10多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河南省招办介绍,在郸城县二高副校长赵振华及郸城县电业局职工魏士杰与另一名家长在“李老师”的组织下,于高考前到北京寻找3名在校学生替其子女参加高考,后其中一名考生退出,选择正常参加考试。6月6日晚间,省招办负责网络监察的工作人员发现网上有帖子披露此事,省招办随即通知郸城县有关部门展开调查,案件于7日早晨告破。赵振华被警方控制后交代,替考计划确有其事,“李老师”名叫李海申,原在郸城县二高附近开理发店。

  周口市委、市政府对涉案人员作出处理:给予郸城县教体局局长张耀坤、原副局长杨玉山(现县安监局局长)、副局长刘相合、纪检组长张祥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教体局党组成员、招生办主任马力彬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县招办副主任孙玉海、张德秀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县招办工作人员于香、王子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郸城县才源高中校长郝甦、副校长王子兴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郸城县二高副校长赵振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海申,全力进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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