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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起 居民小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展开

2007-06-14 08:08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记者  陈旭耀)按照全市创卫工作的要求,从昨(13)日起,我市开始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开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市城管局和市创卫办将组织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创卫工作以来,市园林处苗圃生活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明显,通过拆除违章建筑、新建小区绿地、硬化小区道路路面、完善清扫保洁制度,该小区一改过去“脏、乱、差”现象,取而代之的是,完阔平坦的路面,干净整洁的小区楼道,绿树成荫的休闲场所……昨天,全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街道负责人来到苗圃生活小区,实地参观该小区开展创卫工作以来的变化,为开展居民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积累经验。“自从我们小区开展创卫工作以来,乱扔乱倒、乱搭乱建没有了,楼道干净整洁了,以前脏、乱、差现象再也看不到了,社区还给我们安装了健身器材,小区环境变好了,我们也住得舒心了!”家住这个小区的陈女士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综合整治工作将把居民小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四大方面纳入整治标准。市容市貌方面,将要求小区内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十乱”现象;无流动商贩和违规摆摊设点现象;无敞放家禽家畜。小区建筑物保持外观完好、整洁、无违规牵挂各类广告标语;楼道两侧墙壁无小广告、无乱堆乱放杂物等;楼道整治、干净、无垃圾和污物等。环境卫生方面,要求加大小区内垃圾收集房的建设力度以及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密度,确保设施齐全,满足功能要求;小区道路、绿化带、楼道、檐板、沟渠等保持整洁、无垃圾和污物,视野范围内无积存垃圾、卫生死角;要有清扫保洁制度,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及经费。公用设施方面,对小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确保道路平坦;人行道、护栏等完好整洁,排污排洪设施无破损、缺失、无堵塞、外溢现象;小区设置的果皮箱、垃圾桶、路灯等设施应外观完好、整洁,无损毁、缺失现象。园林绿化方面,加强对小区绿地日常管护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补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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