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被控受贿、挪用公款炒房
本报讯据《江南都市报》报道涉嫌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受贿三项罪名,其中因涉嫌滥用职权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约3404.44万元。前日上午,这名涉嫌三罪于一身的原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以下称整理中心)副主任万建明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受审,当天没有宣判。 成立公司炒期货 2002年12月,万建明以整理中心注册的“中国土地网”域名入股,与江西同舟交通工程咨询公司法人代表高某、整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董某个人合股成立了国土信息公司,从事网络经营。 随后,万建明提出以整理中心项目资金作为担保,由公司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用于期货交易,实现160多万元的盈利。 因为有了第一次甜头的滋润,万建明开始更大胆的“尝试”。2003年10月16日,万建明擅自决定将整理中心项目资金2000万元转出,用于炒期货,盈利约162.54万元。 亏本后越陷越深 2004年3月,万建明将整理中心2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期货交易,亏损241万余元,万建明于是将余款再进行期货交易,后全部亏损。 2005年2月17日,万建明又让整理中心提供担保,为一家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支付贷款利息,其余900万元则直接转至金瑞期货进行期货交易,结果全部亏损。 连续几次的亏空,让万建明产生了翻本的想法,2005年8月4日,万建明又指使整理中心财务人员万某、凌某直接从中心转款1000万元至某公司,第二日又转回整理中心500万元。8月8日,万建明将剩下的500万元进行期货交易,再次全部亏损。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万建明在担任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约3404.44万元,同时收受他人送给的感谢费等170万元,挪用整理中心担保贷款的资金炒房,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