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评议活动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每半年开展一次。由民营企业代表对相关的28个部门(单位)是否认真执行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配套措施,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问题和吃、拿、卡、要、报等以权谋私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行为;是否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主动、及时、认真加以解决等进行评议。 每次综合评分排最后一名的部门,由市监察局进行专项检查;综合评分排最后三位的部门,要进行限期整改。一年内综合评分连续两次排名在最后三位的部门将被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当年目标管理一等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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