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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将全面实行担保制度

2007-06-28 15:11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记者 刘蔼岚)昨(27)日,记者从市规划和建设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合同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工程担保制度,此举将从源头上杜绝我市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现象发生。

  据了解,此次实施的《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担保包括投标人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工程担保可以采用保证金、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书、保险公司保证书几种方式,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担保的担保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按照《办法》规定,承包商未能按用工劳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农民工因未按时支付工资投诉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由担保人按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农民工的损失给予赔偿。同一银行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不得为同一工程提供承包商履约担保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据市规划和建设局建筑行业处负责人介绍,建设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工程风险,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维护建设工程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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