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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自曝官商勾结内幕

2007-07-12 08:25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阅读
黑龙江一开发商称,他们用不到1000万“鼓捣”5.6亿元项目

  据新华社电 聘政府工作人员当“开发顾问”、在土地费上做文章、少交基础设施配套费、送钱物“摆平”政府官员后逃避项目抵押金、“套”住银行获得贷款……日前,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向记者披露了他们违规开发房地产的内幕。

  先走关系 搞定项目

  这位开发商自称原是黑龙江省某地级市一家建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2002年,他同另一家公司一位股东合作,共同出资1000万元,以他公司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当时他出资400万元,对方本应出资600万元,可对方说搞到这个项目要走关系,只出了350万元。

  他说,他们确实走了关系。按规定,他们应交1500万元项目保证金,但如果交那么多钱,就没有流动资金了。后来他们给一位领导送了钱和物,只交了500万元对方就答应了。

  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应交土地使用费1100万元,当时肯定交不起。于是同有关部门领导搞关系,不但推迟交费,也不用交那么多。后来拖了一年多,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了才交费。

  除了项目保证金和土地使用费,从事房地产开发还要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收缴80元左右,总建筑面积为14.5万平方米,需交1140万元配套费。这是一个伸缩性很强的收费项目。按规定,这笔费用在施工许可证下来之前就该交,但他们的项目开工了还没交,后来虽然交了,也没有按规定交够。

  在把土地“拿”下来以后,他们请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去青岛、海南等地游玩了一圈。

  “套”住银行 增加贷款

  其实,缴纳多项费用都要通过贷款。在贷款问题上,他们想了许多办法,终于把一家银行领导给“套”住了。

  这位开发商说,他们找到一个县城的银行领导,通过他联系上市里某银行领导,以土地使用权证和项目许可证作抵押,从银行贷款1200万元。

  一部分动迁户需要货币补偿,项目共计要1亿元左右的补偿资金,这些钱都要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如果按银行正常的贷款手续,肯定办不下来。他们想了一个“妙招”———跟先期贷款的银行“摊牌”,告诉银行先期贷款还不上了,想要还款,必须再贷款,等项目完工挣到钱一起还。那个银行领导没有办法,后来就主动给他们出招办手续。

  “套”住银行后,为了履行银行有关抵押和担保贷款的规定,他的合作伙伴弄了许多假手续,比如用“引资”名义,享受市里许多优惠政策。

  低价评估 野蛮拆迁

  把项目和土地等拿到以后,最难的一项工作是动迁。他们找到有关部门的一名领导,暗地里聘他作为项目开发顾问,给他好处。第一步,先让产权处冻结动迁户的房证,防止动迁户改变用途增加其动迁成本。第二步,委托评估公司对动迁户的房产进行评估。

  通过低价评估,取得了对动迁户的一种“合法”补偿价格。可是补偿标准太低,动迁户多次到市里上访。

  这位开发商说,他们在动迁时搞了野蛮强拆。冬天动迁户被断水断电,房屋盖都被砸了。为“维护秩序”也动用了一些“黑社会”成员。

  这个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5万平方米,按当时的最高价预算总成本约为4亿元。可他们利用手里的不到1000万元资金就把这个项目“鼓捣”起来了。起初的预算收入是5.6亿元,后来是实际售房价高于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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