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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绿色

2007-07-15 19:25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记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盐边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胡启太

  本报记者 毛哲先

  没有豪言壮语,唯有踏实苦干。从警二十八载,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林区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就是2005—2006年度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盐边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胡启太。

  今年已53岁的胡启太,显得精神矍铄,精干结实,中等个头,话语不多。“这是我应该干的,成绩是大家干出来的。”这是采访中他重复得最多的话。1978年12月从部队转业到盐边县公安局工作, 1997年调任盐边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任局长,重任在肩的10年,他和战友们一起爬深山、钻密林,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打击林区违法犯罪、护卫林区安全,足迹踏遍了盐边重重大山的各个角落。

  盐边县幅员面积3328平方公里,南北相距200多公里,境内均为大山区,全县人均收入低,林区群众收入则更低。但盐边县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森林面积达21万多公顷。一些不法分子为满足一己私利,常把黑手伸向了这一片绿色森林,盗伐、滥伐森林和猎捕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案件时有发生。2001年5月10日深夜,胡启太在办案返城途中,挡获一车5立方米的无证木材,从承运人遮遮掩掩的交待中,胡启太敏锐地感觉到其中隐藏着的犯罪。为了能迅速查清砍伐地点,他和民警深一脚浅一脚摸黑爬上海拔3000多米的山上,在荆棘密布的丛林里发现了盗伐现场,初步勘查数量近100立方米,部分还未来得及运出的木料横七竖八地倒在山上。当即,他制定了一个守株待兔的侦破方案,并组织民警在盗伐现场蹲点守候,伺机抓捕犯罪嫌疑人。在白天骄阳似火烤、晚上蚊虫叮着咬、渴了喝山泉、饿了吃干粮的情况下,三天三夜的蹲守效果不明显。但胡启太坚持侦破方案,并主动值夜班,最终一举抓获了4名前来盗运木材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并挖出20余名参与作案的同伙,端掉了这一长期盗伐林木的团伙。2005年1月,在距县城250余公里的太田乡红旗村发生盗伐米德杉案件。由于当地不通公路,自然条件十分恶劣,胡启太带领民警深入到现场开展侦破工作中,常常白天步行10余个小时调查取证,晚上五六个民警挤在一间10余平方米、只有一张床的屋里汇总情况、分析案情。其间,大雪封山半月,胡启太不顾严重风湿病步行上山,饿了啃一口洋芋,渴了抓一把雪吃。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盗伐米德杉20.98立方米的犯罪事实,并成功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担任局长以来,胡启太先后组织、参与了“天保行动”、“破案攻坚战行动”、“追逃行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行动”、“查处非法种植茯苓行动”、“绿盾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仅2000年以来,他领导和参与办理的各类森林案件就达652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654人,收缴各类无证木竹材及其制品594立方米,野生动物540.5公斤,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森林卫士”的良好形象。

  “正人先正己、‘公生明,廉生威’”是胡启太从警一贯坚持的信条。在办理盐边县特大滥伐林木案件、力马乡盗伐林木特大案件等一系列大案中,胡启太均顶住各方面压力和说情,经过深入细致地调查,成功侦破了这一系列案件。近几年来,胡启太拒请吃100余次,拒贿赂、礼物50余次,折合金额5万余元。“正己”后,胡启太着手抓队伍建设,迈出了“正人”、强基的路子。10年间,胡启太不断扎实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活动,狠抓“四好班子”建设,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根基,全面提升队伍执法水平和战斗力,树立了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仅“天保行动”15天中,胡启太和民警们就连破盗伐林木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案件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如此强的战斗力,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当时许多参战民警均这样认为。在胡启太的带领下,分局先后12次获得省、市、县级政府表彰,被授予“天保行动”、“严打整治”、“森林保护”等先进单位称号。他本人先后15次被评为国家、省、市和县森林保护、严打斗争、森林防火等先进个人;2003年被授予“全国林业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称号;2006年被市政府授予“十五”期间林业工作先进个人。

  森林公安工作在林区,山高路远,苦、累尤其突出。对胡启太来说,自到森林公安开始,已忘记了双休日、节假日,出去办案10天、半月不着屋是常事,有时甚至才进家门一接到报案就又走了。拿他爱人的话说,“把家都当成旅馆了”。28年来,胡启太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从警时的铮铮誓言,谱写了一曲捍卫森林的绿色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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