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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矿产资源法》执行情况

2007-07-22 18:37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记者 何桥君)7月17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通成带领市人大城环资委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检查了我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执行情况。

  检查组认为,我市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总体是好的。在今后贯彻该法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摸清家底,科学规划,科学发展。加大对《矿产资源法》的宣传力度;全社会特别是矿山开发企业要增强资源忧患意识,树立起保护环境、保护资源的社会责任感;开发与保护并重,处理好速度和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利用和保护资源。

  4天时间里,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米易县白马钒钛磁铁矿区、寨子山冰花兰花岗石矿;盐边县红格钒钛磁铁矿北矿区、红格地热温泉;仁和区大龙潭、平地苴却石矿区,对我市矿产资源的勘查登记、开采、审批和保护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表明,我市通过贯彻《矿产资源法》和开展矿业秩序整顿,矿业经济发展健康有序,对区县经济增长产生了强大的助推力。与此同时,矿山私挖滥采时有发生,盗采偷采屡禁不止,矿山开采对地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植被生态恢复形势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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