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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通报两起群体性事件

2007-07-22 18:57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阅读
13名参与堵路者被书面传唤并训诫;7人因冲击国家机关被行拘

  本报综合报道 7月19日,南昌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南昌市近期发生的两起聚众拦堵、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闹访事件———“5·29”万寿宫商城经营户拦堵中山路事件和“7·11”聚众冲击英雄开发区事件的处理结果,同时市公安局还发布了关于严禁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和阻塞道路交通的通告,指出,公民在行使自由权时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0余名经营户拦堵中山路

  5月29日下午4时50分,当地派出所接万寿宫商城工作人员报告:万寿宫约20余名经营户因不满西湖国税局对其收税标准,拦堵了中山路。接警后,西湖分局的领导、治安大队民警和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赶赴现场,通过耐心教育,及时疏导了堵路人群,平息了事态,恢复了交通。随后,公安部门展开了全面调查,积极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工作,依法书面传唤并训诫了帅某等13名参与堵路的主要人员,目前这些经营户已经恢复了正常营业。

  多次聚众冲击英雄开发区

  7月4日,金牛集团冠山农场范某的两个小孩在红星鱼塘边洗脚时不慎跌入水中,其中一个7岁男孩当场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以开发区有责任为由,先后在7月5日、6日、9日聚众冲击英雄开发区办公大楼,以不解决问题就“跳楼”、“一家人死在开发区”相威胁,扰乱正常办公秩序。

  11日,死者家属从加油站买来汽油泼洒在开发区门口,幸亏点火时,被工作人员抢下火机。接到报警后,70余名警察及时赶到现场,在做思想工作收效甚微的情况下,将为首闹事的范某等人带离现场。

  经调查取证,警方鉴于范某等人触犯了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为首闹事的范某等7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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