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忠兰报道)根据省有关要求,我市加强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监管,市卫生局也于近两月对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认真审查。 为了加强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提高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受益率,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依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今年出台的《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市卫生局于今年5月至7月对申请成为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市中心医院等10家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分书面材料审查、现场审查、公布审查情况、签订协议等几个环节。 从目前刚刚结束的审查情况看,被审查的10家医疗保健机构均符合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下一步市卫生局一方面将向新农合试点县(区)公布审查结果,由试点县(区)新农合管理机构与被审查通过的医疗保健机构签订协议;另一方面将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符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市级医疗保健机构,以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切实为农民健康和新农合制度建设服好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