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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九月底前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2007-08-03 15:23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记者 毛哲先)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我市已列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将于9月底前启动,届时我市25万余名非从业城镇居民都有医疗保险制度覆盖。

  据了解,我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都纳入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也已全面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群已达到全市总人口的77%。但由于制度上的“真空”,目前,我市尚有25万余名城镇非职工居民无基本医疗保障。为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全体公民,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在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今年内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将我市列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城市。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试点城市所有参保居民政府都要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并对确实缴不起费用的低保对象、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政府要视情况给予更多的资助,以确保他们能够参保。

  我市将于9月底前启动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具有本市非农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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