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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川籍民工山东被扣

2007-08-06 08:37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阅读
厂方要求民工家属拿钱赎人;经四川有关部门解救返乡

  据新华社电(记者肖林)据四川省劳动保障部门4日介绍,在山东被扣的13名川籍民工被成功解救,在得到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后已于近日平安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7月23日上午,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到举报称,13名川籍民工在山东省济宁市一玻璃制品公司被扣押,厂方要求民工家属拿钱赎人。民工还反映,他们在向企业反映工作满一个月未拿到工资时,受到社会闲散人员的威胁。

  据举报,这个公司招聘了一批在山东其他玻璃制品企业打工的川籍民工,被招聘时该企业与8名熟练工签订的合同约定:8名熟练工离开原企业到该公司工作,该公司支付不低于原企业的工资,办理社会保险,每人补偿离开原企业的损失18000元,录用熟练工家属等。

  但民工们到厂后却发现,他们的工资待遇、生活条件与招聘时厂方承诺的不符,尤其是在工作一个月后厂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工资等,故要求解除合同离开。但是,厂方却以追讨每人领取的补偿费18000元为由,禁止民工离开居住地,也禁止他们到厂工作。

  7月23日,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与山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取得联系,当日17时,济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纠正了该企业违法行为,并责令给予民工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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