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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状告国土局 法院转审不通知

2007-08-18 11:11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阅读

原告方16村民白跑一趟,据称承德双桥法院曾表示“因工作疏忽”

  本报讯 (记者吕宗恕 实习生黄玉浩)前日,承德隆化县韩麻营镇16名村民和律师,作为原告前往承德双桥法院参加庭审。他们按时到达法庭后,被告知案件已转至隆化法院审理,而被告几家单位无人到场。据村民转述,法院有关人士称,因时间紧迫,工作疏忽,忘了通知村民。

  7月12日,该镇小乌苏沟村李坤松等7村民代表,因该镇顺达公司非法侵占土地、非法毁坏林木行为,以行政不作为,将承德市国土资源局、隆化县国土资源局等起诉至双桥法院,要求依职权责令顺达公司恢复侵占土地地貌,以保护原告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本报7月24日A22版《京津防沙林遭铁矿蚕食》曾做报道)。

  “双桥法院7月12号正式立案,24号我们收到法院传票,定于8月16号上午9点开庭。8月1号、3号我们分别接到双桥法院行政庭的电话,要我们过来送证据,从3号到16号间,从没有人告诉我们案子已经转法院了。”李坤松说。

  村民随即找到双桥区行政庭副庭长李金石,李称该案已转到隆化县法院。

  当日到庭村民夏宗明说,法院称因时间紧迫,工作稍有疏忽,忘了通知村民。行政庭工作人员向村民出示了案件的转院证明,该文件标注的转院日期为8月2号。

  承德双桥区行政庭副庭长李金石称,因为案件的被告方基本上都处在隆化县境内,为了方便,就近审理,所以案件才转院审理。其他的事情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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