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出狱后提供新材料,广州中院维持判决结果 据新华社电 (记者舒静 肖文峰)备受关注的光孝寺爆炸案17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由于原审上诉人及其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推翻原审判决,因此,法院再度维持了七年前的判决结果。 1999年12月7日,广州千年古刹光孝寺内属于首座释洪满法师的一辆轿车发生爆炸,炸伤路过的一名女香客。3名光孝寺的内部人员王华强、杨学华、许创林因涉嫌该爆炸案被批捕。案件经广州区、市两级法院的法定程序审理后,王华强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去年6月至今年4月,3名被告人先后刑满获释。出狱后,三人先后多次向广州市中院和广东省高院提出申诉,但均被驳回。直至今年,由于王华强等人提供了一些新的证据材料,广州中院审查后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