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9日下午开庭审理黄海平、王爱文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黄、王两人从2003年到2005年间,诱骗183人购买非上市公司原始股,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300万余元。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表示,从2003年12月起,被告人黄海平、王爱文先后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两人与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陆伟兵(另案处理)等取得联系,并获得相关公司部分股东股权的转让委托。 在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欺骗投资人,称西安天星等非上市股份公司即将在美国等地的海外市场上市,向投资者推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将西安天星等公司的“原始股”转让给投资人,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300万余元。 2005年7月,黄、王两人被刑事拘留,随后又被逮捕。法院将择期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