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出:到2008年底,所有县城应保尽保;2010年基本解决城镇住房困难问题 (记者 唐波 实习生 刘丽)昨(27)日,记者从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会上获悉:到2008年底前,我市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到2010年基本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晓华,副市长柳康健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刘晓华在讲话中强调,要统一思想,深入认识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精心组织,稳固推进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 据了解,自2003年起,我市探索建立了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实施了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约83万平方米、8582套经济适用房;利用国有改制企业红线范围内的存量土地进行集资建房115万平方米、1.28万套;实施廉租住房补贴3306户,发放补贴资金333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近3000万元,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4万平方米、504套,有效地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突出的问题。但由于我市住房建设相对滞后,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仍然突出,存在着住房总量供应不足、供应结构比例不合理、住房消费观念不够理性等问题。 为此,会议确定了按照“保障低端、调控中端、限制高端”的原则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坚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为辅,坚持以廉租住房补贴为主、廉租住房建设为辅的方式多渠道增加住房来源,实施梯次供应,满足不同层次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预计到2010年,全市建设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约4500套,实施廉租住房补贴11500户次,实物配租的比例达30%,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和住房困难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竣工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房105万平方米、13000余套,普通商品房300万平方米、约30000套,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