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建恐怖活动训练基地;警方抓捕该批分裂分子时1死1伤 据《新疆日报》报道 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分裂国家,组织、领导恐怖组织,非法制造爆炸物犯罪案,经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于11月8日公开宣判。 审判机关审理查明,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在境外“三股势力”支持下,自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以分裂国家为目的,成立分裂组织,建立暴力恐怖活动训练基地,招募数十名恐怖分子进行犯罪技能训练或专项演练。非法储存16公斤炸药,自制67枚手雷和2枚自杀式人体炸弹。上述犯罪行为被警方发现实施抓捕行动时,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组织其训练基地恐怖犯罪分子进行武装反抗,造成公安干警一死一伤。 审判机关经审理认为,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行为已分别构成分裂国家罪,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后依法决定对阿不都外力·依明等3名被告执行死刑;2名被告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1名被告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判处剥夺6名被告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链接 新疆捣毁一处恐怖训练营 2007年1月5日,新疆公安机关捣毁“东伊运”(东突伊斯兰运动)的一处恐怖训练营。 据介绍,“东伊运”派遣的骨干分子入境,纠集一伙暴力恐怖分子潜入帕米尔高原山区,建立恐怖活动训练营地。在2007年1月5日的搜捕过程中,这伙暴力恐怖分子进行武装反抗,致使公安民警一人牺牲一人负伤,公安机关进行还击,击毙恐怖分子18名,捕获17名,缴获自制手雷22枚、半成品手雷1500多枚。 “东伊运”是目前“东突”恐怖势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组织之一。其宗旨是通过恐怖手段分裂中国,在新疆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