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6)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行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据统计,2005年至200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办理诉讼费缓、减、免2356件,总金额达424.14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我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四项承诺”,积极推行司法救助。从4月1日起执行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以来,大幅度下调诉讼费收费标准,仅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诉讼费就下降了80.28万元,努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对涉及司法救助的案件,缩短减、免、缓审批时间,及时进入程序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辟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绿色诉讼通道,对农民工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简化诉讼费减免手续。近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02件,给予司法救助,办理减、免、缓手续118件次,追回农民工工资336.99万元,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