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资源 企业 财经 旅游 文化

动态

公安部通缉山西洪洞12·5矿难责任人

2007-12-12 10:03 来源:新京报 作者:黄玉浩 等 阅读

有家属称,救人遇难矿工应算作见义勇为并要求额外补偿

  ■ “山西洪洞‘12·5’矿难”追踪

  本报讯 记者11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出B级通缉令,缉拿山西省洪洞县新窑煤矿矿难事故责任人王东海、王宏亮。

  另外,据洪洞县相关领导透露,目前的补偿标准为每位遇难矿工家属可得21.5万元。当地官员称,已有72名遇难矿工家属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然而,11日,部分家属反映,“达成协议的并没有那么多,很多家属对补偿标准不满,谈判陷入僵持。”

  据介绍,拒绝达成补偿协议中有很多是下矿救人遇难矿工家属,他们希望政府给予额外补偿,并给予一定的“荣誉”。

  两人遭公安部通缉

  公安部通缉令显示,王东海,别名王映杰,男,户籍地址: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镇古槐北路020号。身高1.70米左右,国字脸,体态偏胖,山西洪洞口音。王宏亮,别名王洪亮,男,户籍地址: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镇古槐北路020号。身高1.70米左右,山西洪洞口音。公安机关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人将奖励5万元。

  救人遇难应算见义勇为

  “我丈夫本来是不可能死的,他是为了救人才下矿的。”重庆合川遇难矿工杨天兵的妻子黄克昆称,“下井救人并不是他的义务,也不是他的工作职分,凭什么补偿标准与普通作业的工人一样?”

  “矿上领导没有说是井下出事了,需要下井救人,却说换岗。”黄克昆质问。

  “应该算见义勇为吧。”黄克昆称,政府需要给这些因救人而遇难的矿工一个“荣誉”,“不是钱的问题”。

  另一救人遇难矿工家属赞同黄克昆意见。“因为救人而下井遇难的工人,应该在工伤赔偿之外,再给予额外的奖励与补偿。”

  黄克昆称,丈夫今年36岁,女儿10岁,母亲76岁,自己做过两次手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政府做经济补偿时,应该充分考虑遇难者家属的具体情况。“政府的补偿标准搞一刀切,我们不服。”黄克昆说。

  当地政府称“已经尽力”

  “我们需要垫付矿上滞留工人三个多月的工资、回乡路费,还有数百遇难家属的吃住,再支付每个遇难者21.5万的补偿款,整个算下来,接近2500万左右,这全靠本地的财政支出,压力太大,我们已尽力了。”一位负责善后工作的洪洞县领导说。

  12月9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要求,严格按该省规定标准,将赔偿金赔付到位。

  综合本报记者 张太凌 本报特派记者 黄玉浩 报道

  ■ 相关新闻

  临汾市长公开致信道歉

  李天太表示,连日来内疚不安

  据新华社电 临汾市市长李天太11日向全市415万市民公开道歉,表示为“12·5”矿难感到痛心和愧疚。李天太同时表示,临汾市政府将痛定思痛,下决心做好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临汾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李天太在道歉信中说:“‘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为惨痛。作为一市之长,我感到十分痛心和愧疚,我深感愧对105名死难的矿工,愧对105个破碎的家庭。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不幸遇难的矿工表示沉痛哀悼,向忍受巨大悲痛的死难者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

  李天太说,“12·5”事故说明临汾市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和明显漏洞,他连日来彻夜难眠,内疚不安,再三自责,认真分析了临汾煤炭生产的现状,深刻反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说:“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我没有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职责,没有维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愧对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愧对人民群众的嘱托。”

  李天太表示,临汾市政府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痛下决心做好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临汾市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当前,重点做好五项工作:第一,用铁的意志“严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第二,用铁的手腕“严治”,开展煤炭生产专项整治。第三,用铁的决心“严管”,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体系。第四,用铁的纪律“严惩”,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用铁的措施“严关”,推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李天太

0